翻译总则

发布者:周方发布时间:2015-06-28浏览次数:1987

一、交稿总体要求

译者应根据与卫茂平教授签订的委托翻译合同,按时保质提交译稿。译文不得侵犯他人版权。

1.“齐”是指来稿一次交齐。

2.“清”是指稿件清楚。稿件须为电子文档和打印稿。打印稿须与电子文档内容完全一致。

3.“定”是指稿件全部内容最后确定。原稿一经交出版社,至出书之前,如无特殊情况不再返回给译者。

4. 汉字使用Word“宋体”;外文使用“TimesNew Roman(字号见下文);德语斜体字译成汉语时使用“楷体GB2312”;使用Word默认版式。

5. 译者译作稿件的电脑打印稿和电子文档一并提交给甲方,两者内容须完全一致。打印稿字号为5号,行距适当放大,以便编辑加工。

二、译文质量要求

翻译作品应符合如下要求:

1.翻译作品的内容包括: 封面、勒口、扉页、目录、正文、评注、详细目录、索引及原作的其他内容等。如果某分册由多个译者参与翻译,译者要确保有关名称和术语前后一致。

2.译作要力求信、达、雅,忠实原著内容,准确表述原作意图,文笔通畅,符合汉语表述习惯,格式统一,不得错译、漏译和随意删节。专业术语符合通用规范,人名和地名应全套统一。

3.翻译过程中,异化时不妨碍译文的通顺易懂,归化时不失去原文的味道,同时,应坚持对语言形式采取归化的策略,而对其文化因素进行异化处理。

4.对原版作品中与我国现行出版法规相抵触的,或有悖于我国国家利益、民族利益、社会公德等内容的,译者应以书面方式特别提出。

5译者须翻译或撰写评注和译后记。

三、版式要求(标题、空行、空格、原页码标注)

1. 一级标题:小三;二级标题:四号;三级标题:小四;正文:五号;注释:小五

比如:一级标题:诗歌(小三)。二级标题:致朋友的颂歌(四号)。三级标题:第一篇颂歌(小四)。正文:XXXX(五号)。

2. 二级标题后另起新页;三级标题后空两行,诗歌分段时空一行。

3. 叙述文字起首空四个字节(两个汉字);诗歌起首空六个字节(三个汉字);戏剧作品人名起首不空格,对话或空四个字节(两个汉字)后开始,或换行空八个字节(四个汉字)后开始。具体可参照德语原文的处理方式。

4. 译本以法兰克福版40卷本《歌德全集》为蓝本。请在德语原文换页时,在译文的适当位置(另起行或用标点符号时,插入符号【 】,并在其中填上德语原文页码。

5. 注释性评注编号可分作品、分章节进行,正文上角号尽量不超过三位数。上角号不加圈,仅数字即可。

四、正文文字和数字的使用

1. 简化字以19861015日《人民日报》公布的《简化字总表》为准,除特殊需要(应标明)外,均不得使用已经废止的繁体字,严禁使用自造字,以及其他错别字。

2. 按国家“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”正确使用数字。.应使用阿拉伯数字的情况:

(1) 统计表中的数值,如正负整数、小数、百分比、分数、比例等。

(2) 公历世纪、年代,年、月、日和时刻。如:公元前3世纪、20世纪90年代、1996214日、下午340分等。年份必须写全称,不能简写。如:1996年不能写为96年,19801996年不能写为198096年。

(3) 物理量值必须用阿拉伯数字,非物理量量值也应使用阿拉伯数字。如:400kg30~48℃,34.45元等。

(4) 部队番号、文件编号、证件号码和其他序号。如:84062部队,国家标准GB31000-93

(5) 引文标注中的版次、卷、期、页码(古籍除外)。

3. 应使用汉字的情况:

(1) 数字作为词素构成定型的词、词组、惯用语、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语句。如:十滴水、二氧化碳、第一书记、“九五”规划、相差十万八千里等。

(2) 邻近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(连用的两个数字之间不应用顿号隔开)。如:三五天、十二三吨、十之八九等。

用“几”表示约数。如:几千年,十几天。

(3) 不是出现在一组表示科学计量和具有统计意义数字中的一位数。如:一个人、四本书、读了九遍等。

(4) 中国干支纪年和夏历以及中国清代以前的历史纪年。如八月十五中秋节、太平天国庚申十年九月二十四日(公元1860112日)等。

(5) 含有月日简称表示事件、节日和其他意义的词组。如:“一二·九”运动,五一国际劳动节。

6)涉及年龄,统一用汉字。

7)注意汉译德语日期:德语若是:28.4.1776, 汉语应为完整的:1776428日。

五、标点和符号

以国家规定的《标点符号用法》为准,常用的说明如下:

1. 句号用“。”,全书应统一。

2. 汉字的并列字、词之间用顿号“、”分开;外文字母、阿拉伯数字、百分号等并列时,它们之间亦可用逗号“,”分开。

3. 双引号用“”,单引号用‘’。引号套引号时,外用双引号,内用单引号“‘’”。

4. 破折号用于注释、同义词以及意思的转折和引申等,书写时居中占两格“——”。

5. 连接号用于起止域范围,书写时居中占一格“—”或“~”。半字线“-”常用于复合名称中,书写时不占格。处于阿拉伯数字之间的半字线,前后各留一空格。比如:2014 – 2015 再比如:页16 – 18

6. 中文之后的省略号用6个点“……”;外文和阿拉伯数字字后的省略号用3个点“…”。

7. 间隔号“·”用来表示外国人名内各部分的分界;书名与篇(章、卷)名之间的分界。如:沃尔夫冈·封·歌德;《中国大百科全书·语文文字》。

8. 德语原文中有使用尖括号的,汉译同样使用尖括号(比如:< 致妹妹>)。再比如德语:< >汉语应为:< ……>。注意符号前后空一个字节。

9. 德语原文中的倒尖括号,汉译照旧(比如:> 论艺术和古代 < )。

10. 德语原文中的》《,汉语译文使用双引号“”。

11. 德语原文中的有些符号,比如/[ ]*等,汉语照录。比如:页88/89/91 。注意斜杠前后不空格。

六、关于德语原著的目录和页码、版本说明等

1. 德语原文中收有的目录照译、页码照录,有关版本说明的缩写,请照录(不用翻译),便于以后对照查找。

2. 遇到原文注明页码、使用缩写和标明出处时,照录德语。比如:vgl. S. 16 und 18;或者S. 16 – 18. 再比如:Killy/Schmid,S.10.

七、人名、地名和术语翻译

1.德语人名译法,除个别已有通用译名外(比如“歌德”),以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《德语姓名译名手册》为准。比如Lotte不再译成“绿蒂”,而是规范的“洛特”。其他语言的人名,除个别约定俗成的以外,以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3年出版的《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》为准。人名中译,一般取姓氏和一个名字(除非会引起混淆),不必求全。建议姓名在书中第一次出现的时候,翻译全,后面再出现的时候的就只写姓氏,尤其是一些极为常见的人名。比如Johann Gottfried Herder,第一次出现时可译成:约翰·戈特弗里德·赫尔德,再次出现时直接译成赫尔德即可。再者,一些很常见人名,虽然在原文中以全名出现,如:Immanuel Kant等,可酌情直接译为康德,便于中文顺畅简明。

2.德国地名翻译参照上海译文版的《新德汉词典》中的地名附录,另可参见中国地名委员会编、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的《外国地名译名手册》。已变更的国名和地名,须用最新的名称。罕见或无法查到的外国地名,第一次出现时可附相应的外文。

3.译文中同一术语、人名、地名等前后必须统一。

八、评注

1.本《全集》为评注本。采用德国原版图书做法,采用“先文本后评注”编排模式。请译者参考原版《歌德全集》评注部分,但注意不要完全照译。评注部分分为研究性评注和注释性评注。研究性评注可从三个层面展开:原版作品评注精华、作品在华译介及其研究现状简述、译者本人的研究评注;注释性评注编号分作品、分章节进行,正文上角号尽量不超过三位数。

2.注明出处时请保留作者、书名(篇名)、出版社(刊物名)、出版年份(刊物卷号、期号)、页码等。汉语比如:歌德著、钱春绮译《歌德诗集》(上),上海:上海译文出版社,1982年,第10页;梁宗岱,“《浮士德》悲剧选译”,载于《时与潮文艺》,55期,第10页。德语比如:Rüdiger Safranski, Goethe- Kunstwerk des Lebens, Carl Hanser Verlag, München 2013, S. 10. ; WoldemarFreiherr von Biedermann, Elpennor,in: Goethe Forschung, NF Bd. 1, 1887- 1888, S. 373 - 375.(德语出处,不用译成汉语。德语注释中的著作名、篇名或杂志名用斜体)

3著者在3人以内的,全部著录,在其名字之间用逗号隔开;多于3人的,只著录前3人名,其后加“等”字。西文著者姓名,按名在前、姓在后的顺序照录。比如:WoldemarFreiherr von Biedermann

4.评注部分,汉语使用汉语标点符号;德语使用德语标点符号。

 

九、索引卷

建议保留德方原版图书中的索引条目,但条目后的索引页码需按照中文版重新编录

十、译者前言(或后记)

计划每卷收有译者前言(或后记),介绍所译作品。文字长短不限,但一般不超过八千字。可以单独成篇,根据情况,也可由本卷负责人统稿而成。

(这类文章除了收入本《全集》,拟另外单独成书出版)